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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工
发布时间:2015-09-11 09:37来源:政法委作者:政法委点击数:

 

                                      
关于进一步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县综治办 县发展改革局 县公安局 县民政局 县司法局
县财政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卫生局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县残联  县法制办
 
      为进一步完善和创新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深化“平安米脂”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综治办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办〔2015〕64号),现就我县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时有发生的客观现实,深入分析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中存在的患者随访率低、监护管理责任落实难、患者医疗负担重、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不足、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缺乏等问题,按照“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的原则,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确保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不因贫困得不到救治,不因疏于救治管理而发生伤害自身或社会行为。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筛查随访机制。县卫生行政部门要会同综治、公安、民政、司法行政和残联等部门,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和发病报告,开展定期筛查和随访,重点做好高风险及贫困患者的信息甄别、登记报告和危险性评估,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础信息库和动态监测网络,加强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各镇卫生院要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对辖区内目标人群开展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开展社区随访管理,及时掌握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动态基础信息。镇政府(街道办)、村(社区)负责协助卫生、公安、民政等部门筛查和监管行政区域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将其动态情况及时向各有关部门报告;对新发现的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要建议其自愿或由近亲属、所在单位送诊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规定的医疗机构确诊;对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危险且患者本人及监护人拒绝就诊或送诊的,由公安部门协助送诊。民政、残联、司法行政等部门要将本部门掌握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本信息提供给卫生部门。
     (二)加强患者医疗救治工作。卫生医疗机构要依法做好精神障碍患者诊疗服务。医疗保险部门要按照国家规定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范围,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制度,切实降低基本医疗费用中个人支付比例。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由民政部门按照医疗救助政策进行医疗救助。符合工会医疗互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补助。鼓励慈善机构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费用进行救助。
      卫生、人社、民政、财政等部门要研究建立严格的双向转诊制度,加强衔接、简化程序、优化管理。如没有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或专业科室,医保管理部门应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从周边地区选择符合条件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作为定点医疗机构,并提供便捷的转诊就医报销服务,医保报销比例要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三)完善落实救助政策。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要及时纳入低保;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但确有困难的,要通过临时救助等措施帮助解决其生活困难;对低保和临时救助对象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要列为重点保障对象,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作为重度残疾人按规定资助参保参合,并对其中的贫困患者按照规定给予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民政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将查不到近亲属的流浪乞讨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送至医疗救助定点医院救治,并将符合条件的患者纳入应急救助基金保障范围。对查不到居住地的慢性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或经急性期治疗缓解后查不到居住地的患者,由民政部门转入精神康复机构或精神病人福利机构分类安置。
    (四)加强服务管理。公安机关对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危险的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要依法进行现场处置,并将其送至定点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诊治;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可以协助定点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依法采取措施实施住院治疗。被法院决定强制治疗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在公安机关强制医疗或指定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执行强制医疗。卫生部门负责向公安部门提供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名单,公安部门负责筛选并报同级政府审核确定履行强制医疗职能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
    (五)加快机构场所建设。发改、财政、卫生、民政要在落实《精神卫生防治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做好评估,从实际出发,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要求,完善预防、治疗和康复服务体系。要把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安置康复等机构场所建设作为重点,按照“解决急需,填平补齐、尽量依托现有机构”原则,加强强制医疗场所和精神病人福利机构建设,进一步提高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确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急性期住院治疗,确保有肇事肇祸行为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依法及时得到治疗。综治、民政、卫生和残联等部门要依托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和各类精神疾病康复机构,加强衔接配合,充分发挥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作用,积极开展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疾病康复工作,为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治疗康复服务和人文关怀。
    (六)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卫生部门要会同人社、财政和发改部门,建立完善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尽快补充精神科执业医师;对现有在精神科岗位执业的非精神科医师进行培训和考核,将符合要求的人员转岗为精神科执业医师;大力开展各类综合医院精神科执业资质的上岗培训,提高精神卫生专业人员资质;扩大专业人员类别,将精神康复专业人员、精神卫生社会工作人员吸收进精神卫生工作队伍。要合理确定公共精神卫生机构人员编制,适当提高精神卫生医疗人员的待遇标准,加大政府购买医护服务力度,尽快提升精神卫生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要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的意见(暂行)》(陕政办发〔2013〕36号)要求,积极招聘精神卫生专业毕业生充实精神科医疗队伍。
    (七)加大经费投入。要加大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投入力度。对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提供服务,纳入社区随访管理,所需经费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支出。要结合中央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加大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工作的支持力度,探索建立适合我县实际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途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法管理,切实履行职责。要结合实际,制定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分管负责同志,建立完善的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机制,切实推进工作落实。
    (二)加强协调配合。卫生部门要根据成员单位职责,制定政策措施,细化任务目标,加强衔接配合,严格实施对已登记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规范管理和动态监测,切实防止脱管漏管。
综治部门负责协调、督查各部门和单位落实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收治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将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纳入年度综治(平安建设)考核范围。    
公安部门负责对行政区域内经司法鉴定或诊断确定的肇事肇祸、轻度滋事以及其他有潜在暴力倾向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全面深入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对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危险的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要依法立即处置,并将其送至精神卫生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协助精神卫生机构依法采取措施实施住院治疗。被法院决定强制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应在公安机关强制医疗或指定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执行强制医疗。
民政部门要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有关规定,承担在服役期间患精神疾病复员、退伍军人的救治任务;做好流落社会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助及送返原籍等相关工作。
      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会同卫生部门制定、完善精神障碍医学鉴定地方性使用标准,进一步规范我县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司法鉴定工作。
      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医疗救助补助力度,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优先给予医疗救助,核拨有关经费,加强资金管理。
      人社部门负责按照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并实施监督管理。
      卫生部门负责对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应急处置、门诊与住院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费的审核、报销、拨付以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随访管理、重大公共卫生专项严重精神障碍疾病管理治疗等工作。
      食药监部门负责精神疾病治疗药品生产流通环节的质量监管。
      残联负责组织开展精神疾病社会防治康复,与卫生部门协作,做好贫困精神疾病患者医疗救助项目中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门诊和住院医疗救助工作。
    (三)加强宣传教育。要进一步加强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知识的正面宣传,引导社会公众既要关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又要加强自身防范。要规范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的报道,严格依照权威信息准确适度报道,主动引导舆论。未经司法鉴定不得以“精神病人”的称谓进行报道,防治渲染炒作,减少负面影响。
    (四)加大督查力度。县综治办要加强调查研究、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改进工作。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对救治救助工作不力、安全隐患较多的镇和单位,严格实行挂牌督办、专项整治,限期解决问题;对因监管不到位、救治不及时,导致发生已登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等重大案(事)件的,要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并依法依纪对相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实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