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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哪里逃
发布时间:2017-06-28 16:29来源:法院作者:法院点击数:

 

欠钱不还哪里逃 

——米脂法院巧用诉讼保全,被告主动现身还钱

   

俗话说“借钱容易还钱难”,生活中这种情况也时常发生。近日,米脂县人民法院法官利用诉讼保全,仅用12天时间解决了一起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拖欠购车款纠纷案件。

2013年3月8日,被告高某夫妇在陕西银州工贸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自卸车,因高某夫妇资金短缺,向公司申请贷款,公司给原告贷款20万元,约定18个月内还款。同时原、被告方双签订了《贷款协议》及《汽车借贷、购车及担保协议》。后二被告未按协议约定付款,经原告多次催要均无果。无奈,原告陕西银州工贸公司诉至米脂法院,要求二被告支付欠款本金及利息69227.67元,同时申请诉讼保全,扣押车辆。

2017年5月31日米脂法民一法官高勇承办该案后,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为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该案难以执行或无法履行兑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之规定,裁定依法扣押被申请人高某夫妇自卸车一辆。

裁定作出后,办案法官立即联系二被告,刚开始二被告电话回复其人在外地,后来电话也关机,竟与法官玩起了“躲猫猫”的游戏。办案法官高勇经过多方查询后,得知该车辆装有GPS定位锁定系统,但该车多在陕西省外活动且行踪不定。61日,办案法官接到了反馈信息,得知该车已经进入榆林内,并定位车辆当时所在的具体的位置。得知这一线索后,办案法官立即向主管副院长杜林军进行汇报。早上7时,办案组从米脂法院出发,前往现场,经过五个小时的行程,最终在榆林市定边高速出口40公里处找到了该车,并依法实施押,办案法官将车扣押至法院停车场的时候,已是华灯初上。

车辆扣押后,法官高勇高某夫妇电话取得联系,并详细告知他们夫妻二人在诉讼中享有的权利、义务,如对案件事实无争议,希望他们尽快来米脂法院协商解决。高某夫妇知道自己没有履行协议且车辆也被扣押,便主动答应来法院进行协商。

6月12日,法官高勇按照双方所订立协议逐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核对,使双方权利义务明确化。同时,法官考虑到高某夫妇的车辆被扣押,其家庭经济收入直接有损失,建议双方协商妥善解决该问题。最后,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被告当场主动偿还了原告购车款同时解除对被告车辆的扣押。原告公司法人高某在接到购车款的时候,紧拉着法官高勇的手,激动地说:“我费了好多功夫都没把钱要回来,迫于无奈才起诉。还没开庭,高某夫妇就主动还我钱了,法院的办事效率真是高!”

至此,一起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合纠纷案得以圆满解决,米脂法院法官及时高效进行诉保全,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