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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1+4”工作法助推教育训练工作
发布时间:2016-08-09 09:58来源:政法委作者:政法委点击数:

 

 县公安局“1+4”工作法助推教育训练工作

2016年,米脂县公安局紧紧围绕队伍正规化建设,大力开展教育训练工作,紧扣“实战、实用、实效”的原则,结合基层民警日常工作的特点,在轮训轮值课目设置上,以如何破解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难题为抓手,通过采用“1+4”工作法,即1种培训工作方案+ 4种培训工作模式,组织全局40周岁以下的民警、协警分期分批次开展基础素质提升暨“轮值轮训、战训合一”集中训练。

一、突出1个原则,制定1个方案,营造1种氛围。成立以局长邢占强任组长,政委马晓东任副组长,其余局党委委员为成员的教育训练领导小组。实行教育训练工作“一把手”负责制,由政工监督室牵头制定详细的培训方案,培训内容紧扣“实战、实用、实效”的原则,重点围绕“武器警械使用规范、执法规范化建设、如何提高笔录质量、网上执法办案系统使用、禁毒业务、刑事案件办理”等6个方面,同时,将待训民警化“零”为“整”,不再分散而是集中在同一课堂,让民警之间形成“比着干、抢着干、同进步”的良好氛围。

二、实行“开放”施训模式,实现理论实际零对接。搜集了今年以来“两抢一盗”、电信诈骗等侵财性案件的发案区域、时段、作案手段等资料,在课堂上开展“治安形势分析研判会”进行“开放式”探讨教学,与参训学员座谈,分析研究案件的成因及特点,探讨如何通过科学调整勤务模式等方法,寻求针对性防控策略,提高群众安全感。在实战方面,通过与巡特警大队配合,开展车巡与步巡相结合的巡逻防控,针对黑龙潭文化节期间,可能出现的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治安危险分子滋事等警情,让不同的民警进行现场处置,教官和学员现场观摩,并对处置情况进行分析讲评,实现课堂与实际工作的“零对接”。

三、实行“转岗”施训模式,实现能力提升全覆盖。安排课程涵盖执法办案、基础工作、巡防防范等,全面提高每名参训民警对各个岗位的认知广度、深度。在执法办案上,基本抓住了问话笔录的要点,熟悉了受案、立案、起诉等办案流程,熟练操作协同办案、人员采集等系统,提升了执法办案能力;在基层工作中,锻炼了与群众打交道的能力,学会了基础信息的采集、录入、查询,实现了从“跟着采”到“单独采”、从“要数量”到“要质量”的转变;在巡逻防范上,基本掌握了盘查、抓捕、押解、看守的方法与技巧,实现了“跟着看”到“单独干”的跨越。

四、实行“竞赛”施训模式,实现能力提升递增式。以小组为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信息化应用技能操作竞赛。对竞赛成绩前茅的,列入优秀学员评选范畴,并通报所在部门作为“小教员”展开辐射式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民警的参训热情。竞赛后从个人反思、指导老师点评、培训考核评分三个层面,认真查找自身不足,分析问题根源,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实现能力提升不间断。

五、实行“评分”施训模式,实现培训实效最大化。以“评分”促培训,激发民警学习动力,挖掘民警学习潜力,实现了“量化考核”转化为培训“牵引力”。“评分”工作实行百分制,分为日常考核与专项考核两个层面,每个层面各有50分。日常考核由政工部门从业务能力、组织纪律、其他素质三大方面对民警日常表现给予综合评价,领导班子对每名民警评分。专项考核由培训(含考核)领导小组抽调专业知识能力突出的骨干力量作为评分人员,从理论知识、系统应用、执法办案、警情处置四个方面对参训民警进行测试,得出专项考核评分结果。为确保考核结果客观、真实,评分过程邀请纪检部门实行全程监督,评分人员对于评分结果签名确认,相关材料交由档案部门统一归档保管,做到有证可查、有据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