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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解析
发布时间:2014-06-06 08:43来源:未知作者:admin点击数:
    2013年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同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江苏代表一起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在听取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南京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局长林志梅有关职务犯罪预防的主题发言后,习总书记表示:“职务犯罪确实使我们的损失很大。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我很以为然。”解析“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科学论断,可以从预防职务犯罪与生产力的辩证关系展开。
   生产力是人类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所体现的与自然协调、持续、科学发展的能力。以基于人类改造自然和征服自然水平的信念为基础,传统意义的生产力表示人们生产物质资料的能力。但是,人类在改造自然和征服自然的长期斗争中深刻地认识到:人与自然保持合乎客观规律的和谐的十分重要性,因此赋予了生产力以新的涵义。自从地球上有了人类以来,人与自然的关系就一直是人类生活中一个最重要的关系。对于人与自然的关系,古代人已经朴素地认识到:包括天地人在内的自然界是一个完整的生命存在体系,人类只有融合于其中,才能共存和受益。当代著名生态哲学家卡普拉对此高度评价说:这些思想“强调本源的惟一性和自然与社会现象的能动本性”,“提供了最深刻和最美妙的生态智慧的表达之一”。但是,在古代由于人类的各方面的能力很不发达,人在自然面前更多的是顺从,自然界就像“神”一样在主宰着人类的命运。所以,这样的人与自然的关系从本质上讲是一种不和谐的关系。基于这种状况,早期人类关于人与自然和谐的理念更多地体现在自然方面,是自然与人的和谐,而不是人与自然的和谐,主动性在自然方面。随着工业文明的来临,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人类在不断冲破自然的“神话”。人类一步一步尝到了征服自然的甜头,人类对自然的理念也完全发生了变化,“人是自然的主宰”的主张占据了统治地位。培根认为“人的知识和人的力量是合而为一的”,由知识所赋予人类的力量将是无所不能的。笛卡儿认为,借助科学“我们就可以使自己成为自然的主人和统治者”。但是,人类征服自然的道路并不是平坦的,科学技术带给人类的并不总是福音。工业文明在给人类带来极大福利同时,也带来了已经显露的和有些现在仍无法估计的破坏。人与自然的关系需要重新界定。对此,许多有头脑的思想家都有清醒的认识。海德格尔认为,技术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无限制的技术化的灾难后果,是人的存在的丧失,人的全面的异化。人不是存在的主宰,人是存在的看护者,人类应当建立人和世界、自然的新型的和谐的关系。恩格斯说: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在批判黑格尔的时候指出,黑格尔站在现代国民经济学家的立场上,他只看到劳动的积极的方面,而没有看到它的消极的方面。在人与自然界之间,马克思是主张和谐相处的,人对自然决不能只从自己的需要出发,只是索取,更不能任意掠夺,而要实行“人道主义”。通过历史的反思,面向21世纪的人类认识到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意义。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核心就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可以认为20世纪最伟大和最深刻的发现,就是人类对自己生存危机的发现。通过这个发现,提示我们,真正的生产力内涵不仅体现在人改造自然和征服自然上,更重要的是要和自然相互和谐、协调发展。
    腐败是践踏法律制度、破坏公平正义、损害群众利益、阻碍社会生产力科学发展的“毒瘤”。职务犯罪是危害最烈、破坏力最大、最严重的社会腐败现象。民心呼廉,百姓恨贪。预防职务犯罪是解除阻碍社会生产力科学发展的重要手段,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
    腐败制造社会矛盾,引发社会冲突,破坏经济建设,影响政局稳定。职务犯罪是国家工作人员滥用权力、亵渎权力的表现,是严重的腐败形式。职务犯罪主要是指掌握一定管理、支配公共财产、人事关系等多种实权的国家公务人员滥用职权、谋取私利、侵犯公共利益的高层次、高智商犯罪,其本质特征是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犯罪,职务犯罪严重侵害国家机关的管理职能,影响正常的管理秩序和工作秩序,破坏由此产生的种种社会关系,败坏政府的威信,损害公众利益,具有严重的危害性。当我国全面进入现代化进程和市场经济建设关键阶段的今天,反腐败斗争是关系到我国改革开放的成败,关系到党和国家兴衰命运甚至生死存亡的严峻斗争。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预防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已成为现代国家理论、政治理论的重要内容。事实上,将预防腐败的重要性提高到与惩治腐败并重的高度,已经成为世界上多数国家的共识,并获得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明确提出预防和打击并重的原则,强调在惩处腐败的同时,综合运用立法、司法、行政等多种手段和措施来预防腐败。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了防止职务犯罪的蔓延,从根本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必须在不断加大惩处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的同时,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新形势下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应更好地符合党和国家大局的要求,在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从狭义上理解就是找准一个切入点,从廉政制度到企业制度认真梳理,把廉政建设与反腐败结合起来,促进相关单位和组织的健康稳定发展;从广义上理解是用法治的思想、方式规范国家工作人员行为,为公民和企业提供对公权力的合理预期,有利于营造有序和谐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有一个初步统计显示,当时,检察机关为加强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项目预防工作,在总投资超过9200多亿元的330多个国家级重点建设项目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效促进了重点建设项目市场规范有序,工程质量优质高效。西部开发重点建设项目中职务犯罪的发生率始终保持在较低水平。河北省一些国有企业的营销人员一度曾出现比较普遍的挤占企业货款现象,有的甚至已涉嫌贪污或挪用公款犯罪。河北省检察院预防部门就此及时筹划了一次“加强依法治理,促进企业货款回收”的活动,不到一年,检察机关通过有效的预防工作,共促进企业收回各种滞留货款14.3亿元,挽救了不少可能犯罪的经销人员。“工程上马,干部下马”,这句话道破一个严峻现实。在江苏省南京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局长林志梅的积极倡导下,“百项重大建设工程”预防活动在南京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地铁工程、奥体工程、长江二桥、三桥工程……该市几乎所有重大工程项目都可能看到检察机关预防团队的身影。重大建设工程的犯罪预防由点到面全面铺开,这在全国属于首创。在南京大胜关铁路大桥建设工地,中铁大桥局纪委书记宣布:总投资46亿元的建设工程,6000多名员工没有一件举报,没有一例犯罪案件,没有一起安全责任事故。针对医疗行业不正之风等问题,检察官林志梅们召集专家商讨预防对策。专家们建议从产生医疗腐败的关键点——“药品回扣”入手,实行医药分离,探索医院、药房管理新模式。于是,“药房托管”这一全新概念在南京出现。根据南京市政府公布的数据,当年让利患者6500万元。“检察机关的工作成效不仅看抓了多少人,更要看预防了多少人犯罪。要关口前移,让更多公职人员懂法、知法、守法。”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作为全国人大代表的林志梅建议,国家应立法预防职务犯罪,为将来制定《反腐败法》奠定基础,以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近年来,检察机关始终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作为重要职责和使命,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在严肃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注意总结分析职务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工作,努力从根本上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预防出了生产力。”
(作者:乾县检察院  李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