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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脂法院出台诉讼保全便民措施 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发布时间:2019-04-22 15:46来源:法院作者:法院点击数:

 

 米脂法院出台诉讼保全便民措施 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米脂法院在推进案件质效提升过程中,积极创新司法为民举措,为提高财产保全案件办理效率,规范财产保全工作,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结合该院实际,经审委会讨论决定,出台了三项诉讼保全便民措施。

民事审判、执行工作事关老百姓人身、财产实体权益,事关司法公信,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为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便利,减少当事人诉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米脂法院规定,一是立案时,工作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口头向当事人释明诉讼保全定义、益处等,并在风险告知书中书面释明不申请保全的风险,以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选择权;二是明确了金融借款合同案件、民间借贷案件中有借据且有打款凭证的等案件,不需要当事人申请、提供担保,承办法官收案后在规定时限内依职权、主动作出诉讼保全裁定,以确保把握财产保全最佳时机,迅速查询被告财产线索,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诉讼保全担保金统一按请求保全财产数额的5%收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大大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同时也限制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统一了司法尺度。

米脂法院出台的这三项措施,必将促进诉前保全力度,从源头上为案件解决及后续执行铺好路、搭好桥, 使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多了一项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