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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脂法院成功和解执结一起恢复原状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19-05-17 08:46来源:法院作者:法院点击数:

 

米脂法院成功和解执结一起恢复原状纠纷案件

 

5月13日,米脂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经过不懈努力,最终成功和解执结了一起恢复原状纠纷案件,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申请执行人常某之父于1954年购买被执行人姜某两孔窑地基。被执行人姜某的老爷于民国拾柒年购买本村村民接口石窑三孔,后年久失修窑洞现在不存在。1989年申请执行人将其厕所从其住宅院内移到院墙外的土地上,并且在墙外的硷畔土地上种植蔬菜。申请执行人的出路从其大门连接至公路上。2018年被申请执行人姜某准备修建房子,于2018年9月至10月间用铲车将申请人常某院墙外的厕所、验畔、蔬菜地全部毁损,并将申请人大门外的出路连接公路处破坏。为此,常某向米脂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姜某恢复道路原状。经审理,米脂县人民法院判决姜某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恢复常某门前道路原状。判决生效后,姜某始终不予履行,遂常某于2019年4月2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到此案后,认真分析案情,梳理双方当事人关系,双方不仅是同村村民,还是左右邻居,若强制执行,虽然能使案件得以执结,但不利于化解双方矛盾,不利于社会和谐。为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执行法官多次带领执行人员到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家中做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多次思想教育和沟通,双方都被执行人员“跑断腿、磨破嘴”的坚持所感动,态度明显转变。最终,双方当事人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姜某同意主动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为使和解协议真正得到履行,执行人员于5月13日来到现场监督直到施工完毕。至此,该案得以圆满执结。看到自家畅通的出路,申请执行人激动地握住执行法官手说,“谢谢你们,谢谢法官们为我解决了门前的出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