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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脂县司法局开展全县社区服刑人员警示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14-10-22 09:10来源:政法委作者:政法委点击数:

米  脂  政  法

 

十八

中共米脂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4年1012

 

按语米脂县司法局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强化制度,夯实责任,学教结合,管控并举,时刻把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管理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中,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的几率,有效维护了全县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近日,该局创新思路,推陈出新,在国庆节、四中全会期间,集中开展了一次社区服刑人员警示教育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米脂政法》予以全文转发,请政法各部门、乡镇综治办学习借鉴。

 

米脂县司法局开展全县社区服刑人员警示教育活动

 

为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和管理,维护“十一”国庆期间社会稳定,9月20日米脂县司法局在银州镇会议室组织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警示教育活动,并邀请县公检法相关负责人参加,共有78名社区服刑人员参加了教育学习活动。 

教育活动中,县法检公司负责人分别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警示教育。要求社区服刑人员在思想上正确认识社区矫正制度,摆正自身位置,树立服刑意识;在行动上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有关法律规定,珍惜司法机关给予监外服刑的机会,并加强对公共道德法律常识等教育学习,不断增强法制观念、道德责任和悔罪自我意识管理,自觉执行周报告、外出请销假,随身携带定位手机遵守各项制度。积极参加社区服务,修复社会关系,努力成为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

 

   

    此外,还就《陕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进行详细讲解,明确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期间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反监管规定的法律后果通过这次集中教育活动,使全县社区服刑人员的法制观念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为创建“平安米脂”创造良好条件。